对建设单位的施工图进行设计审查必须具备哪些条件

发布时间:2021-07-29

1、 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具备审查条件后,向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委托书。

2、 审图机构对送审的资料查验是否齐全、有效。

(1)送审资料不齐全、不符合要求,不准受理审查。

(2)对送审资料齐全、符合要求的,须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,并登记签收。

3 、双方签订施工图审查协议后, 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。

4、 审图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,出具审查结果资料。

(1)合格的:出具审查合格书、审查报告,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审图专用章,并将施工图、计算书和工程勘察资料等返还建设单位。

(2)不合格的:

①出具审查不合格通知书,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,说明不合格的内容和原因,同时将 发现的建设单位、施工图设计文件原编制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、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,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。

②对退回的施工图设计文件,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编制单位进行修改。修改后的施工图 应送原审图机构进行复审。

5 、审图机构将审查结果,在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。

6 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收讫施工图审查资料备案回执。

7 、审图机构将审查资料归档。

上一篇:弱化政策性审查,体现技术把关的核心作用 下一篇:施工图审查费用谁承担?
广东建工审图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东莞网站建设​